楊明磊(2003)心理劇場上的文本/敘說與主體關係。「寫意」通訊(電子報),第42期,教育部訓委會—北區大學院校輔導工作諮詢中心發 行http://love.adm.ncu.edu.tw/NORTH/42/topic1.htm
心理劇自Moreno發展至今已有半個世紀了,它像個理論也像是個方法,像理論,因為心理劇有其對「人」與「人如何改變」的獨特看法;像方法,因為許多現存的心理治療理論均能與心理劇充分結合,應用心理劇作為完成其理論治療目標的手段,就筆者所知,僅僅在台灣,就至少有七種不同理論取向(完形、心理動力、TA、家庭系統、認知行為、角色理論、關係取向等)的實務工作者會在其治療工作中使用心理劇或其中部份技巧。
不同理論取向之間,相同的是應用心理劇中的技術和主要思維,如角色扮演、行動、表達、對話等,不同的則是解讀主角故事的眼光和導演的定位。本文試圖以詮釋學中文本/敘說與主體之移轉關係,解讀心理劇場上導演﹑主角﹑觀眾與故事四者之交互移位。
心理劇場上的詮釋學
心理劇中往往有許多時空交錯的景象發生:主角將他在「某個彼刻」所發生的一件事或一些心情,在「此刻」的舞臺上呈現出來,這個在舞臺上呈現出來的故事,並不是當時那件事情的「原音重現」,而是主角對那事件主觀詮釋經驗的再現,而這個主觀詮釋,又是從事件發生的那一刻到此刻在舞臺上呈現這一整段時間中,所有回顧/整理/反思的歷程結果,早就不等同於當時所發生的事情。
詮釋學的發展反映了人類對文本(text)理解的四個階段(滕守堯,1995):在第一個階段中,認為文本的內容直接反映了述說者的內心經驗,閱讀文本,並透過理解與體驗的過程,瞭解到的將是述說者內心的真實。第二階段是佛洛依德式的發掘式解釋,讀者意圖在述說者或文本的「下面」或「後面」,發掘出一種深層的或言外的意義,並認為這個較為深層的內涵,其意義大於述說者明白說出的,是文本真正的精華所在。就如同精神分析師對當事人無意識世界的理解,往往比當事人對自己的理解還多,於是,讀者此時透過對文本的閱讀所認識的作者,也大不同於作者原本的心思與意圖。到了第三階段,屬於高達瑪(Gadamer)的對話式詮釋學,認為一切對作品本來意義的重建都是不可能的,即使作品的意義被「再造」,也不是原來的意義,我們從作品中所揣測或分析出的,至多是「近似」或「彷若」作者的原意,但始終不是真正的作者原意,如同依照原來條件重新恢復的古蹟不再是原來的古蹟一般,我們也永遠不可能得知作者真正的原意。如果永遠無法恢復作者的原意,則讀者閱讀文本時,所發生的就不再是對作者的瞭解,而是「作者原初的視野和讀者視野融合和對話後形成的一種新的東西」,在此,文本也不再只是個被動等待被理解的對象,而是積極與讀者對話的「另一個人」,因而讀者閱讀文本時,就成了兩個主體之間的對話,文本活了起來,也讓對話從此有了生產性。進入第四階段時,認為既然文本是語言所構成,而與文本對話的主體(讀者),歸根結底也是語言的存在,也是文本,故第三階段所說的主體與主體的對話,至第四階段就成為文本與文本間的對話了。
將這四階段與心理劇場中主角與導演間的互動相映照,第一階段的「作者說,讀者聽,並試圖懂」,在劇場裏就如同主角(作者)說故事,並自己安排場景(敘說的豐富性),導演及觀眾(讀者)只是順著主角的意識將整個故事發展出來,並努力「澄清」主角所想表達的本意為何,此時,主角演劇的目的在「表達自己」,導演導劇的目的在「瞭解主角」,幫觀眾瞭解主角,及讓主角感到被瞭解,在整個劇場中,主角是真正的作者,一切運作都是以主角為依歸,所有人都透過演劇來認識主角,而其中的關鍵能力在於導演及觀眾的同理心,藉由同理心從主角的故事鋪陳中瞭解主角。
第二階段「讀者的主動性增加,能見到作者所不能見」。在劇場中,作者如同主角,讀者是導演及觀眾,當主角鋪陳出一個故事,導演將不只是順著主角的意識演出,還要能看出在主角言語未及之處,所隱然浮現的心思,並將此導演的「洞見」傳達回主角,讓主角有「更加瞭解自己」的感覺,此時,主角演劇的目的就不必然是「表達自己」,而是期望在導演面前的演出,能因導演的「洞見」增加自身對自己的「洞察」,以及期望觀眾能因著對主角的深度同理而接納主角。在這裡,就理解的層次而言,由於作者(主角)對讀者(導演與觀眾)能否深層理解的渴望浮出,讀者的地位高於作者,作者的地位高於作品(演劇),導演從演劇中發掘出主角更深層的心思,此時的關鍵能力除了高層次同理心外,還要加上解釋(explain)的能力。
第三階段,「文本的力量超越作者,文本自己說話」,讀者能懂的是文本,而不是作者的原意,甚至當作者閱讀作品時,作者本身也成為讀者,他至多能「回想」其寫作時的原意,但終究無從恢復真正原意。」從這個位置看心理劇場,導演及觀眾們從劇中所看到的,不是「當時」發生了什麼,而是「此刻」,這個劇「正在」說什麼?導演凝神傾聽並試圖發覺深意,主角也不時在說者及讀者間切換,閱讀演劇,就技巧而言,鏡子技巧(mirror,讓主角退居觀眾的位置觀看演劇進行)正是此種精神的具體實踐。而讓主角從劇中有「新的啟示」也成為此刻的目標,而這啟示也不再只限於對過往事件的洞察,還具有足以指向未來行動與實踐的力量。在此,重要的是主角與其演劇內容(文本)的對話,及由此對話發展出的新意義,主角從此新意義中看見「問題」的出路,其中的關鍵能力是理解(under-standing),即主角能否從原本看問題的位置移位到另一個位置觀看自身的問題,也因為換了新位置而看到新出路。
第四階段,主體與主體間的對話終於變成文本與文本間的對話,所有發生的,不再是對絕對真理的發現,而是文本間交融與對話的結果,在劇場中,導演及觀眾(嚴格說來,導演其實是擁有較多發言權及影響力的觀眾)就不再只是單純的從其主體性出發來與主角的演劇對話,而是站在某一特定「視框」中,由此視框發言,成為文本,整場演劇,是導演(及觀眾)的視框和隱含在劇中的視框,兩者間對話與交融後產生的結果。此刻,獲得領悟的將是劇場中的所有人,不論台上或台下,每個人都參與其中,都成為貢獻者與收穫者。此時,所有獲得領悟的人,不論是主角還是觀眾,甚至導演,都是對自身此刻的存有得到領悟,而不是對過去彼刻的那個問題有所瞭解,因而這個領悟的發生,是直接作用在現場的人們身上,而不只是對記憶的重新解釋,這也說明了何以心理劇可以在一堆假人假事(都是演的)中產生對生命核心的撞擊,且治療力量是直接發生於現場此刻的主角整體存有自身,而不只是認知﹑情緒或行為的單一效用。
因而,從詮釋學發展至今的眼光來觀看心理劇場,絕對的真理或唯一的真相並不存在,也不重要,主角的陳述也不僅是重述或再經驗,而是文本意義的重新開展,其最有價值的起點是劇場中眾多對話之間的碰撞與交流,在這「人聲鼎沸」中所展現出的活力,和對眾人存有感(生命感)的直接觸動,而治療之所以發生,也就不僅是導演的功力或主角的自發,而是因著對話生產性(Gadamer,1995)的啟動,與文本轉變為社會行動(Ricoeur,1997)中對於生命意義的實踐力量。
所以,下次如果進了心理劇場,不妨試試閉上雙眼,凝神細聽,導演的,主角的,輔角的,觀眾的,眾多的視框和由視框所衍生出的文本正相互對話,大聲的,是導演與主角的對話,竊竊私語的,是導演與劇的對話,是劇與主角的對話,是觀眾與劇的對話,精彩的,是導演與劇及劇與主角間對話的對話,感動的,是觀眾與劇、導演與劇、主角與劇的相互對話與激盪,整個劇場,人聲鼎沸,熙來攘往,嬉鬧喧嘩,主角的劇在台上,各人的劇在心底,同聲獻映。
參考文獻:略